读者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 2012-04-10 浏览次数: 528
 

1.教职工持组织人事处出据的证明和一寸免冠照片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图书馆根据学院教务处提供的新生信息打印好借书证-->各班班长(或临时负责人)统一到图书馆领取打印好姓名、系部、班级学号、办证日期等信息的借书证-->请同学们贴上一寸免冠照片(贴在照片处)-->班长(或临时负责人)再把借书证统一交图书馆办理加入图书管理系统手续后即可使用。

3.借书证挂失:如果发现借书证遗失,请立刻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图书证找到,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进行解挂。如确实找不到,挂失一周后,可重新补办借书证。

3.借书证补办:如借书证遗失、破损等,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书证补办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系部签字,还清所借图书,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补证费3元即可。

4.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使用他人借书证,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该证。

5.请爱护图书证,如发现撕毁照片等现象,一律视废证处理,直至将图书证恢复后方可使用。

6.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外聘教师等,由系部出据的证明到财务处交纳500元押金后,方可办理临时借书证,一旦离校,学院将按规定返还所交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