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人:宋甲丽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465

 

关于成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管理及服务质量,广泛听取读者意见和建议,及时采购读者所需的文献资料,使图书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服务,特成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讨论决定图书馆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

2.指导和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3.收集读者对文献资料的需求信息,并随时向图书馆反馈。

4.收集读者对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随时向图书馆反馈。

5.其他应由本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附件: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

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

 

主任委员1人(主管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1人(馆长)

教师委员10人(二级学院各选1人及校党委宣传部部长)

学生委员2人(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校团委会宣传委员)

秘书长1人(图书馆采编部主任)


附件2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智慧校园的重要基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15年修订版)》(教高[2015]14号通知附件)第八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校长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任副主任委员,下设教师委员10人,学生委员2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由图书馆采编部主任担任。

第四条  一届任期三年。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文献资源建设工件进行咨询和协调。

第六条  每年召开一次至两次会议,必要时由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约请相关委员召开专题会议。

第七条  咨询、审议和协调的主要内容:

1.图书馆发展规划;

2.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

3.资源建设经费的使用原则;

4.协调全校文献资源建设工作,实现文献资源建设的优化配置和共享;

5.听取图书馆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文献资源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反映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为读者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7.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8.其他需要提交工作委员会讨论的有关事宜。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章程由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章程由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