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发布人:韦娟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279


读者类型

可借册数(图书种类不限)

可借期限(扣除寒暑假天数)

教职工

25

180天

本/专科生

10

90天

注:

1.读者在正式放假前一个礼拜之内借的书方可扣除寒暑假天数。

2.学生读者自超期后21天起产生罚款(每天0.05元),罚款金额达5元以上将会停借,读者需尽快还书、并缴清罚款后方可继续借书。

3.教职工读者超期不产生罚款,但会停借,读者需尽快还书后方可继续借书。

4.如需续借,读者可携带图书至借阅台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仅限续借一次。

5.若损坏或遗失图书,读者可采取赔书(购买同样的正版新书)或赔款(图书原价的3倍)的方式进行赔偿,办理地点:图书馆读者服务部。

6.以上缴费方式仅支持校园卡刷卡,严禁收取现金、支付宝、或微信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