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议制度

发布人:宋甲丽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139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党总支委员会议质量,使党总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成员由党总支委员组成。必要时所属党支部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二、党总支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安排。

    三、党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书记不能主持时,可委托馆长主持。

四、党总支委员会议的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重要指示和决定。

2.研究审定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心组政治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

3.讨论研究党总支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工青团妇、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研究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5.按规定研究讨论表彰或奖励党组织和党员;按规定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案件。

6.审议通过图书馆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的任免和奖惩等重要问题。

7.研究审定图书馆党总支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8.其他需要讨论、研究、决议的重要事项。

五、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总支书记提出,并由党总支组织委员或图书馆具体经办人负责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六、党总支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正确集中。讨论问题时党总支书记应遵守未位表态制,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决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八、全体委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凡党总支委员会议中讨论的问题暂不宜公开的,必须自觉保守秘密,严禁将会议讨论情况向外传播。对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按党组织的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党总支委员会议的情况,由党总支组织委员负责记录,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十、其他未尽事宜,遵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级院(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